一、项目概要
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安陵煤矿位于永兴县便江镇。根据《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安陵煤矿保留方案的复函》(湘煤关退办[2018]39号),安陵煤矿属规划保留矿井,按简易程序获得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09021120012207,矿区面积7.6365km2,允许开采深度+187m~-800m,开采矿种煤炭,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登记生产规模15万t/a,有效期2018年12月22日~2019年6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方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建设机构名称和联系地址
建设单位: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兴平,手机:15873581972
联系地址:永兴县便江镇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地址
评价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联系人:姚惠,手机:13467546315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序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实施持何种态度;
3、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
4、对项目实施的接受程度;
5、对项目的其它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在网站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提交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
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附件:/uploadfiles/2019/4/201942931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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